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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文学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137章 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
    “记住了吗?”

    “记住了。”

    “那你在看一遍。”

    。。。。

    “现在呢?”

    “忘得差不多了。”

    “那行,你和狗蛋出发吧,去小王那把枪要过来,记住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

    站在门口的几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宛如室外高人般的两人。

    一股子热血之感在心中疯狂燃烧。

    这是在干什么?

    为什么忘得差不多了才行。

    不应该记住才对么?

    特别是老爷子最后说的那番话,深深地震撼住在场上过高中的三人。

    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

    陆永尚站在套子中间,渐渐地有了一丝感觉。

    布线的时候用了半个多小时,但他将天枪套全部解开,却只有了三五分钟!

    见陆永尚已经心里有数,陆老爷子也不再多说,挥手示意几人赶紧去死人沟看看情况。

    如今陆二叔回来了,还需要带三把枪。

    常年在山上工作的陆二叔自然也要跟着一起前去。

    至于陈秋心,这小丫头玩心太重,这一次比之前上山还要危险的多。

    自然不能带着他一起上山。

    一行三人,只带了一条黑子,拖着爬犁重装上阵!

    路过林场场院的时候,陆永尚带着狗带去林场食堂将王德清叫了出来。

    不仅将56式半自动给取了回来,顺便还装了满满一兜子子弹与鞭炮!

    虽然这个半自动只能装十发子弹,但是与传统的双管猎枪比起来,已将强了太多太多!

    别说瞄准了,就是胡乱打都能闷死几头野猪。

    当然,绑腿,猎刀这都是上山必备的装备。

    还有陆永尚提前做好的那几十个活套,全都装在爬犁里拉着,一起去往西山。

    王德清在拿枪的时候,听到陆永尚说起刑绝户。

    直到这时,被上面来人震到的他才反应过来这个该溜子今天为什么这么上心!

    “那老登!他妈的,等会来看我怎么收拾他!”

    王德清恶狠狠地说了一句,接着拍了拍陆永尚的肩膀:“这一趟还是要多加小心,刑绝户那边有几个官家人,千万别起冲突。”

    至于能不能找到知青的尸体,王德清听说死人沟里有猪神后,也不保太大的希望了,而打猎什么的,王德清看老陆家全员上阵,更是不用多说。

    “知道了王叔,他们没带狗走是吧?”陆永尚临走前特意多问了一句。

    这一趟寻找知青的尸体,瞬间打猪神,是不方便带狗的。

    一来,有猪神的存在,打狗围根本行不通。

    反而会惊动了野猪,容易让狗受伤,包括上一次打狗围,都是将野猪炸开后,逐个猎杀的。

    二来则是那里腥臊味太重,一般的狗进入死人沟也闻不到什么味道,带着反而会耽误事。

    黑子比较机敏,还是抬头香,用人吸引猪神太过危险,老爷子想了许久,虽然不舍,但也只有黑子比较合适。

    一路赶到西山。

    刑绝户他们大概在一个小时前就开着车来到了这里。

    这一路有车压过的印子,拉着爬犁走起来也还算轻松。

    “哎,陆。哥?你们怎么来了?”

    官家的卡车驾驶位,看到陆永尚三人拉着爬犁走到了西山口,在这里守着的小孙急忙从车里跳了下来。

    “孙哥你守在这呢。”陆永尚看到这个文质彬彬,进退有度的小孙还是挺有好感的,便走上前打起招呼。“他们上去多久了?有没有枪声传出来?”

    “有半个多时辰了。”小孙想了想说道,“你们这是来帮忙还是打猎的,那个刑大哥说死人沟里野猪聚堆,比较危险,你们要是打猎还是换个地方比较好。”

    “不过,都进去半个小时了,也没有听到枪声,你们林场的那几个工人听到去死人沟都有点害怕,不过有我们的人走在前面,这玩意,救人第一么。”

    小孙自顾自的说着,他本就对陆永尚没有什么恶意,本身的工作在这里,多提醒几句也没什么毛病。

    “谢了孙哥,我们打算也跟着先找找人,如果有机会,等你们人撤出来后,试着打几头野猪。”

    小孙闻言点了点头,虽然这个年代也有封锁现场这一类似的行为,但这毕竟是在大山上,也不是什么大案子。

    就连那两个知青到底出没出事都不知道,所有的一切都凭猜测。

    多一个村民帮忙,总归多一份希望。

    “行吧,那你们注意安全哈,尽量沿着他们淌出来的路走。”

    “知道了孙哥。”

    陆永尚在这边打招呼,狗蛋和陆二叔也没有闲着,自顾自的朝着山里走去。

    拉爬犁上山,可和在土路上不同。

    再加上他们带的东西有点多。

    狗蛋和陆二叔两人拉过一个山头就已经连呼带喘。

    陆永尚从怀里拿出深绿色的水壶递了过去:“二叔,你这体格子也不行呀,这就累了?”

    “你这小狼崽子,要不你试试?不过这半年不见,你怎么结实这么多?走起山路这么轻松,脚印都比一般人轻很多!还有你的眼睛怎么偶尔会冒绿光呢?”

    陆二叔靠着墙说道,接过水壶咕咚咕咚灌了一大口。

    中午的时候他本就喝了两大杯白酒。

    喝过白酒的人都知道,白酒这东西越喝越渴。

    不过,这个年代的东北人,特别是他们常年在山上的人酒量是真的好。

    这小半斤白酒下肚,还能正常地上山工作。

    完全看不出醉意。

    陆永尚前世的时候,出去旅游,不少人听说他是东北人,下意识的就认为他很能喝酒。

    但他的酒量还真的一般,他们这一代人,能喝酒的都是常年在山上工作的。

    喝白酒可以驱寒气,提精神,特别是在山上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喝上半斤白酒,足可以缓解疲惫睡个好觉。

    他上一辈子二十来岁就去了奉天的钢铁厂工作。

    从开始建设钢铁厂到成为钢铁厂的技工,那个原来只有一座座金属矿石的荒凉之地,在他退休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三线城市,那里面的每一个房子,每一片土地都离不开他们的努力,可以说,第一代外出的钢铁厂工人,用这股子拼搏的劲头将一辈子奉献给了国家建设。

    而作为一个精细的工种,喝酒手抖是极容易误事的。喜欢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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